跳到主要內容區
 

轉知113年度11月交通意外事件分析報告

說明:

ㄧ、本月案件分析

高中(職)19件、國中24件、國小5件、幼兒園3件、其他2件,合計53件;受傷人數計58人、死亡1人;21件肇因為自身因素(自摔、自撞),3件為他人因素(他人疏失、違規)導致,其餘29件為一般擦撞案件。

二、113年度11月車禍通報案件數與去(112)年同期比較

113年11月件數與112年同期件數比較減少9件,其中高中職增加5件、國中減少9件、國小減少2件、幼兒園增加2件、其他減少5件。

三、宣導重點

11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,交通工具以「自行車」最多計19件,「機車」次之計16件;車禍型態以「與他人擦撞」最多計23件、「自摔()」次之計21件。另有學生機車無照駕駛9件。

依據本市近期A1交通事故樣態,請各校加強宣導以下事項:

(一) 行人穿越馬路時

1. 行人穿越路口時,應遵守行人專用號誌之指示,利用行人穿越道線(俗稱斑馬線)、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道安全通過,不得任意從路段中穿越。在上述設施一百公尺範圍內、設有分向限制線(雙黃線)、中央分隔島或護欄之路段,行人禁止穿越。(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)

2. 在行人穿越道上,雖然車輛依規定必須停讓行人,但卻時常發生駕駛人未注意轉彎A柱死角而撞擊行人之事故,因此當行人過馬路時,請專心注意來車(尤其是轉彎車)。在設有行人早開時相之路口,若要從A點走到B點,請盡量利用右方行人穿越道過馬路,行人綠燈先行幾秒後(約可走至路中央),車輛才開始通行,此時轉彎車會從行人後方繞行而過,可有效避開同向右轉及對向左轉車流。

(二) 車輛於路口左轉時

1. 車輛行駛至路口應減速慢行、注意行人,在設有左轉專用號誌或左轉附加車道之路口,應先切入左轉車道,等待左箭頭綠燈亮起時再左轉。

2. 無左轉專用號誌之路口,可於圓形綠燈亮起時,等待對向直行車通過後再左轉,不得搶快通行,仍應遵守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之規定。左轉時應行至路口中心處再轉,不能切西瓜直接左轉。(如下圖示)

3. 左轉車輛容易有A柱遮蔽視線的問題,駕駛人應擺頭察看確認行穿線上沒有行人,才能左轉通過。

瀏覽數: